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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胡維翰 - 學務處 | 2026-05-19 | 點閱數: 175

服裝儀容輔導規範:
1.在上放學進出校門及校内上課期間:
(1)穿著校服。
(2)重要集會(如:始業式 、休業式、畢業典禮...等各典禮),則依場合需求穿著校服。
(3)其他特殊 課程(如:實驗課和實習課...以學校規劃為準),因考慮學生安全和衛生,應 依規定穿著(如:實驗衣或相關安全防護具...等)。
2.餘不及備載事項悉依教育單位相關規定辦理。
3.113 學年度新生學生服裝車繡說明:
(1)夏季制服、冬季運動服繡線使用:「藍色 368 號」
(2)夏季運動服、外套繡線使用:「金黄色 525 號」。
(3)不繡班級、姓名,是否繡學號:尊重學生意願。
(4)學號電繡位置及字體: (A)位置:於左胸口、高度:與左邊口袋上緣平齊處。 (B)字體:約電腦 50 號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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