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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4-20 | 點閱數: 79
主旨: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修正「偏遠地區學校校長、教師久任獎金發給相關疑義問答集」1 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4 月 14 日臺教國署人字第 1150026588 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及相關附件各 1 份。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4-20 | 點閱數: 72
主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配合衛生福利部「第五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2024-2030 年)」,業將子宮頸癌、口腔癌、乳癌、大腸癌及肺癌篩檢列為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檢查項目一案,請查照並轉知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15 年 4 月 13 日公護字第 115000988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 1 份。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4-20 | 點閱數: 68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書函轉勞動部 115 年 4 月 8 日令修正發布「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第 4 條之 2 、第 4 條之 3 ,請查照。 說明:依據人事總處 115 年 4 月 10 日總處培字第 1150014378 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勞動部函及旨揭施行細則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各 1 份。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4-20 | 點閱數: 82
主旨:修正「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並停止適用「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公務人員職期調任實施計畫」,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附「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遷調實施要點」修正規定、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4-20 | 點閱數: 72
主旨:檢送 115 年度臺南市銀髮行動學苑創齡遊學班報名簡章 1 份,請鼓勵貴單位符合招生對象資格者報名,並將本簡章置於公開處供民眾自由索取;另請本市各區公所協助通知所轄里辦公處、社區發展協會、老人會及關懷據點等團體踴躍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5 年銀髮族生活再造計畫辦理。 二、所欲參加之課程已開課,歡迎插班;倘對本課程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委託單位臺南市南瀛公教退休人員協會,電話: 06-632-1138 或 0912-783508 陳榮雄理事長。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4-13 | 點閱數: 118
主旨:教育部福利資訊-遠傳電信【4 月優惠方案】,請查照並轉知 貴機關(構)轄下機關員工暨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含退休同仁)及眷屬卓參申辦 說明: 一、加 line@抽好禮:即日起~4/30 加入教職員工專屬 Line 帳號( Line ID :@jcz856k ), 5 月上旬抽【鎮瀾宮茄芷零錢包】。  二、遠傳電信 115 年 4 月員工及其眷屬專屬優惠及電信方案 (一)適用對象:所屬機關員工暨各級學校教職員工(含退休同仁) 及眷屬(依各方案最高開放至三等親,詳請參照 DM)。 (二)檢附之證件:員工識別證或聘書或可證...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4-13 | 點閱數: 86
主旨:檢送本府 115 年度特約商店名單 1 份,請查照。 說明:特約商店契約期間及提供優惠措施內容請參考旨揭名單,另各特約商店文宣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頁/權益 e 點靈/優惠商店專區(網址: 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aspx?nsub=L40000 )分頁下載參閱。使用員工優惠折扣請配合出示員工識別證或相關證明。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4-08 | 點閱數: 123
主旨:檢送「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約心理諮商機構一覽表」及「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個別諮商輔導服務流程」各 1 份,請查照並協助宣導轉知。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及「臺南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115 年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計畫」辦理。 二、為提供教師及教保員心理諮商服務,本局業與在地心理諮商機構簽訂 115 年 4 月 1 日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合約,諮商鐘點費每小時新臺幣 1,600 元(含稅),由心理諮商機構按季申請撥款。 三、為保障教師選擇諮商權益並平穩銜接特約機制,相關申請規定如下: (一)特約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4-07 | 點閱數: 84
主旨:有關「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績優員工獎勵及表揚要點」修正為「臺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激勵作業要點」,自 115 年 3 月 20 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臺南市政府 115 年 3 月 31 日府人給字第 1150261345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4-01 | 點閱數: 128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勞動部 115 年 3 月 20 日函有關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 2 人以上者,申請未滿 30 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勞動部 115 年 3 月 20 日勞動條 4 字第 1150147931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 1 份。 二、依前揭勞動部函以,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 2 人以上者,依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 2 條第 3 項第 2 款規定申請「未滿 30 日」之育嬰留職停薪,其申請日數應依不同子女分別計算之。至於申請非以「日」為單位,以 30 日以上未滿 6 個月或 6 個月以上期間之育嬰留職停薪,依勞動部 110 年 7 月 27 日勞動條 4 字第 1100130788 號函釋說...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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