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黃惠美 - 人事室 | 2026-03-18 | 點閱數: 69

主旨:檢送「『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相關事項 Q&A」,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5 年 3 月 16 日總處培字第 1150012310 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 1 份。

  • -參考文件.zip
    1) -參考文件.zip
:::

站內搜尋

主選單

本周行事曆

宣導網站

[ more... ]

會員登入